因李良彬已去世,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波申请继承李良彬享有100%的不动产权利,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办理李波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2016年国土资源部印发的《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予以公示。若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5月9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电话:0883--5211702
序号 |
权利人 |
证书号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用途 |
面积(㎡) |
继承人 |
备注 |
1 |
李良彬(已故) |
永国用(1997)字第1-1482号、房权证永政字第(2003)第2329号 |
永德县德党镇德党下街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出让 |
综合/商业 |
27.48/ 74.83 |
李波 |
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