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继承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公告(2023)第027号
发布日期:2023-08-17 16:44
作者:不动产登记中心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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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公告

编号:(2023)第027号

因李绍忠已去世,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鹏、杨玉香申请继承李绍忠享有三分之一不动产权利,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办理李鹏、杨玉香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2016年国土资源部印发的《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予以公示。若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3年08月17日至2023年09月06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电话:0883--5211702

序号

权利人

证书号

坐落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面积(㎡)

继承人

备注

1

李绍忠 (已故)、李鹏、杨玉香

永国用(2011)第432号/永房权证永政字第(2011)257号

永德县德党镇下街电力公司对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已交10%土地出让金)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15.26/64.86

李鹏、杨玉香


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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