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永德:践行“四个行动”建设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
发布日期:2020-02-19 10:35
作者:禹永庆
信息来源:永德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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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德县坚持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的“纪律部队”,以对党绝对忠诚的高度自觉和责任担当,坚守职责定位,践行“四个行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实施“强基固本行动”。把对党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抓好班子和队伍建设,层层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提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精气神,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实施“能力提升行动”。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的新形势,根据纪法衔接、执纪执法贯通的新要求,组织开展全员培训,在增强学习能力、专业能力、执行力、改革创新能力上下功夫,切实加强能力建设。

  实施“作风深化行动”。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带头查找自身存在的短板,带头执行规定,带头转变作风,从改进学风、文风等抓起,带动队伍作风整体转变。

  实施“阳光纪检行动”。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查找监督执纪各环节风险隐患,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把执纪执法的权力晒在阳光下,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决不护短遮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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