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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优惠政策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年12月20日 16:0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永德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优惠政策

一、人社部门创业奖励

条件:退役军人三年内创业成功并且带动三名人员就业。

优惠政策:即可获得3万元的资金奖励。

二、创业贷款

条件:退役军人,满足银行放贷条件。

优惠政策:即可享受最高20万元的创业贴息贷款(2022年贴息2厘)。

三、免费培训(创业培训与实用技能培训)

一是创业知识培训,有培训需求的退役军人可免费参与退役军人事务局每年组织的创业知识培训,按要求完成培训后,发放相关证书。

二是技能培训,目前主要以驾驶培训为主,按要求完成培训后,发放相关证书,退役军人事务局报销驾驶学费5800元。

四、税务部门税收减免政策

一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二是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条件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9000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五、学历提升

条件:非国家机关在职和政府安置工作的退役士兵大专和本科学历提升。

优惠政策:可申请学费减免(视不同学校、不同专业,确定不同减免政策)

相关链接: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发通知对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作出部署安排